邊緣少年之問題,只靠制度層面的改革仍不足以完善保障及落實邊緣少年之保護,而行政方面則面臨人力、經費不足之問題,其主要有「安置機構」、「社工人員」及「邊緣少年就業」三種問題。
安置機構挑孩子,不愛有案底的


「大家覺得你照顧非行少年很有意義,但別跟我小孩同班。」多間安置機構指出,其實社政安置兒少同時有犯罪行為,並不罕見,照顧難度絕不亞於司法安置的非行少年。接受司法安置的機構,將常被貼上「這裡有壞小孩」的標籤,導致鄰避效應,也有多所機構的孩子曾被當地學校拒絕入學,機構內部,不僅有「壞孩子會帶壞我家小孩」的照顧隱憂,且每收一個司法少年,就會為已飽受「缺人」與「缺錢」困境的機構,再加一重壓力。
再者,無論機構大小、收容兒少年齡、複雜程度,全都以同一份指標評鑑,欠缺公平。上百項的細瑣評分標準,讓工作人員被文書作業磨耗心神,無法將心力放在機構的照顧重點「孩子」身上,「最後機構就只收嬰兒、單純的社政安置乖小孩,最容易得優等。」,儘管社家署強調,機構收容非行少年等「特殊需求兒童」可列加分項目,「這只加0.5分!」林劭宇說,這些孩子不乏有過動、性侵、精神障礙與毒癮議題,這需要長期處遇,不會一進機構就變好。萬一評委不了解這段適應過程,質疑是否機構沒照顧孩子,孩子才會抽菸、打架、逃跑,0.5分沒拿到,前面分數都扣光。他開玩笑地說:「假如加20分,大家就會樂意收司法孩子了。」,在此評鑑制度下,導致安置機構不願意收留邊緣少年,而願意收留者在評鑑方面拿不到好成績。
此外,不僅是公立社政機構不願接納少年司法體系裁定安置之個案,就連一般有意願承接安置輔導業務之民間機構,其床位亦明顯不足,因此多數安置機構在現實的壓力下,不願意接納這些邊緣少年,而經政評定為次等之機構,經常是司法安置之常客,從而導致少年法院(庭)法官或少年調查官基於辦案進行期限之壓力與個案調整環境之需求考量,有時必須退而求其次,即使明知機構之評等欠佳,或根本尚未立案,仍為解決眼前燃眉之急,硬著頭皮將少年安置於此等機構中,事後,再透過時常前往機構探視之方式從旁加以督促,心中則期待個案於安置期間機構能夠不出,但是,此舉是否符合受安置之兒童與少年之最佳利益,看在社政主管人員眼中,覺得十分矛盾。「就是說,社政單位可以選擇之下,我們不會去選那個單位,因爲那個單位可能評鑑是丙等的啊。可是那司法這邊是因爲沒有機構,不得已,所以要把孩子送到那邊去,可是這樣子的狀況之下,對孩子是最不好的。(受訪者甲)」,另有一位社政主管人員向研究者進一步描述指出:「現況還是由於安置機構床位不足,尤其是少年機構,少年的安置機構真的是床位不足。那民間單位,民間設的又會挑個案,那不挑個案的是不好的機構,沒有人要送的,他會接,可是,他又没有這個能力去照顧這些孩子。」
學校之部分,台北地院少年法庭法官蔡坤湖也多次為被列入保護管束的少年轉學,希望少年重新開始,但每回接手的學校只要看到案底,都會提心弔膽,甚至用各種軟釘子要學生離開。
安置機構評鑑制度不合實務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制標準,少年安置機構之評鑑標準近乎比照托育機構,需符合相關的安全、消防法規,甚至床位與照顧人力比率的標準,以人力配置為例,每照顧4位司法兒少,需配置1位生輔員,是社政安置每6人配置1人的1.5倍,實務上,如此將使原本人力不足的狀況更加吃緊,南投某兒少家園主任徐瑜舉例:「單以機構生輔員來說,需輪3班,工時8小時。假設這間機構收20個司法安置少年,以總額人力比來說,要請5名生輔員。但是生輔員要休假、受訓,孩子半夜可能要外出看病,以隨時人力比來說,得請15人,才能維持現場有1個人照看4位孩子。」,因此使得許多安置機構在評鑑後變成「違法超收」,無法再收受由法院交付需要安置的少年;被刪減幅度最大的「基督教救世軍埔里春風少年家」,原本是最受各地法院好評的安置機構,但從今年開始,原本收受了106人,受限於法令減少為19人(以立案人數為基準),因此原本輔導中的近百位少年只能往外送。而該單位原本聘用二十多位專業少年輔導員,也被迫接受轉業輔導,失去既有的工作,但由埔里春風少年家之例子可知,實際上並無需如此嚴格之規範,安置機構也能執行其安置之效果,且安置機構就算是非營利性質,也絕非功德事業,仍須考慮成本,以人力成本為例,為符合法規,若生輔員以32,000元計薪聘僱,收20名司法兒少,需5位生輔員,政府補助每位生輔員薪資18,000元,機構每月得自籌7萬元的人事成本缺口;若想多請幾個人增加照顧能量,成本更高,造成生輔員薪資被壓低、也無法留才的惡性循環。
綜上所述,依據目前之標準恐造成有限資源無法有效利用,忽略了司法安置機構的實際需求與安定社會的功能,甚至惡化生輔員無法留才之問題。
社工人員不足
社工壓力與案量過大,導致社工高缺額、高流動率。
在美國,兒少保社工個案比約是1比20,然,台灣家扶基金會、兒福聯盟等二線民間機構社工,有一社工負責25案的上限,但公部門兒少保社工個案量沒有限制,平均在35案上下,有時會到50案,超過負擔還是繼續進來;一位資深社工透露,她所在的家防中心,擔任緊急救援任務的社工,理應要很有經驗,但其中4分之1年資不到1年、2分之1年資不到2年,超過3年就叫資深、2年就有機會當督導,有職缺但聘不到人,缺3分之1到4分之1人力是常態,人力從來沒有充足過。
國內目前社政工作人力匱乏, 且從事業務複雜、難度高,又多為約聘或專案聘用,流動頻繁,欠缺長遠職業生涯發展的承諾保障,更難留任;年輕社工員經驗的累積、傳承及工作內涵的深化,實屬不足。
此外,大部分的單位都有二到三位社會工作人員進行感化教育結束少年後續追蹤輔導,但因為各委外單位的服務模式與各個地方政府的規劃皆不同,因此有的社會工作人員僅專職在後續追蹤輔導服務;有的會兼其他服務,但幾乎每位社工服務的個案都達二十件以上,有的甚至達到四十件 以上;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受訪者提出人力資源不足是很大的問題,加上新進人員沒辦法馬上上手,因此有些時期會需要承接較多個案,而人力問題缺乏的部分在於社福單位基本上都為非營利組織,在資金上較為匱乏而政府的補助往往入不敷出,再次凸顯了人手不足的窘境。
少年On Light 計畫取消協助,輟學生就業無助
已實施實施九年的「少年on light計畫」是政府針對十八歲以下中離生過渡就業的計畫,由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每年投入約四千萬元。學生在上完四個月的課程後,會被安排兩個月的職場見習,這段期間,由雇主培訓少年學習一技之長,也支付受訓學生兩個月薪水,讓他們在受訓期無後顧之憂。但對比每年兩萬三千名的中離生,參與「少年on light」的人數每年約兩百五十人,數字間出現巨大落差。承接計畫的第一線社工告知,問題出在課程,「(四個月)上課期間沒薪水,對這群學生來講,賺錢很重要,有學生跟我說,明天有人找他出陣頭,一天有五百元,他就去了,就不會來上課了。」因此計畫參與人數及成效不佳,政府便提出新計畫,於2017年將原本的「少年on light」改為「未未計畫」後,新的作法是:取消中離生的職場見習計畫,轉由各縣市勞政部門協助,由少年自行至就業服務站登記,少了職場見習之機會讓有就業需求之少年更難在激烈的就職競爭中找到工作,現況下,身處風險家庭中的少年,父母跌入深淵,且經歷各種排除、歧視,有些人靠著意志力催到滿檔,不認命地把自己從廢墟狀態裡拔出來,但也有為數不少的青年在抓住翻轉運之機會前就已墜入深淵,林萬億不諱言地說:「這絕對是社會的責任,十多年來,政府並未有效地解決脆弱家庭的風險」,而後來推出之社會安全網計畫成效亦不彰,現況下, 邊緣少年就職時依舊面臨重重阻礙。
參考資料:
- 當安置機構接連停業,誰幫司法少年撐一把傘?—報導者
- 從少事法修法及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探討曝險少年觸法輔導策略(陳美燕)
- 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評鑑 制度之現況檢視與未來發展取向之省思(林沛君)
- 兒少結束家外安置後續追蹤輔導及自立生活服務社工實務手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矛盾與衝突——少年事件處理法安置輔導執行現況之探討(孫麗君、何明晃)
- 司法少年後續追蹤輔導制度之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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